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海南“疗养游”激活楼市:三亚找房热度攀升,海口租赁市场活跃******
“我几乎每年都来三亚,今年明显比去年热闹,感觉回到了2019年的时候,民宿爆满、酒店涨价,三亚的热闹又回来了。”今年元旦,刘伟(化名)从北京前往海南三亚开始了一场“疗愈之旅”。
随着三亚旅游热度的攀升,三亚的楼市也热闹了起来。据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数据显示,2022年12月,疫情管控逐步放开后,三亚游客激增,对于三亚楼市的关注度升高,使2022年12月找房热度大幅增长,涨幅达到55%。而相比于旅游城市三亚,海口接待了更多短租的“候鸟”群体,2022年底,海口租赁市场活跃度明显提升。
三亚找房热度上升超五成,春节或迎成交小高峰
“从北京到三亚,现在机票差不多要上千元,三亚的五星级酒店房间大概涨价有30%。”刘伟向记者表示。
机票和酒店的涨价直接反映出岁末年初三亚旅游热度的回升。而在旅游热度回升的同时,三亚的楼市热度也呈现复苏态势,首先表现为三亚找房热度的攀升。
据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数据显示,2022年10月开始,三亚新房找房热度逐月攀升,尤其是12月疫情放开后游客剧增,对于三亚楼市的关注度升高,导致12月找房热度大幅增长,涨幅达到55%,三亚吉阳区、海棠区以及毗邻三亚的万宁市找房热度最大。户型中最受关注的为三居室,最受关注的面积段为90-120平方米。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表示,三亚找房热度的提升和疫情放开有着直接关系,三亚是个典型的旅游城市,旅游地产对购房者的吸引度和本身旅游人数有着较为明显的关联度,一般每年春节前后都是三亚找房热度的高点。
为了抓住这波旅游热,三亚也集中推出了不少新盘。据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数据统计,2022年12月,三亚新房项目共计90个,环比增加3.6%;在售均价31000元/平方米,环比微涨0.04%。根据国家统计局此前发布的11月房价数据,三亚的新房房价环比涨幅为0.2%,也是为数不多的上涨的城市之一。
至于岁末年初是否有额外优惠,三亚当地一名链家中介人士告诉记者:“年底、年初会有一些营销活动,但是力度不大,比如砸金蛋、送物业费也是常规的营销活动。”
“不过,三亚执行相对严厉的限购政策,也会阻碍部分投资性的购房需求入市,短期内关注度的提升也很难转化为真正的买房行为。”张波分析称。
据三亚市房产信息网显示,近期,三亚新房成交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1月1日至1月10日,三亚新房累计成交402套,其中,1月10日成交大幅增长至146套,也说明三亚楼市热度正在波动爬坡中。
“短期来看,从疫情前的数据来看,每年的春节前后都是三亚房产成交量的小高峰,也是找房热度的高点。但是,从长期来看,受到限购等政策影响,找房热度实现到成交的转化会有较大差异。”张波预计。
海口去年底租房需求明显增加,小户型更获青睐
从租赁市场来看,12月中旬以来,三亚迎来第一波旅游恢复,但以短期度假为主。对于租赁市场的情况,张波向记者表示:“从需求热度数据来看,三亚的短租和长租市场都没有出现反弹的情况。”
相比于旅游城市三亚,海口往往接待了更多短租的“候鸟”群体,这部分群体多数来自于北方,尤其是东北三省,每年有相对固定的租住需求,他们一般在入冬后来到海口租住,到春天再返回家乡。
“我们每年都会来海口度假过年,去年11月份来到海口,刚来的时候感觉人不多,比往年人少,但是到了12月份疫情防控放开后,来海口租房的人开始增多,比如一居室、两居室的小户型就很难租到了;租金上,租期半年价格偏高,整年月租价格就会低些。”来自吉林的刘姐向记者表示。
刘姐租的房子位于海口美兰区海甸岛,这是海口市最大的岛屿。“海甸岛比较安静,人不多,适合我们一家人小住,房租没有明显上涨的感觉。我们租住的一居室价格是1500元/月,和2021年疫情的时候差不多,不同品质不同地段的房租略有差异。”刘姐告诉记者:“海口的租赁市场相对平稳,来海口的大多是家庭‘小住’,一般会住个把月,不像三亚以短期旅游为主,所以不会有三亚民宿等短租火爆的情况。”
海口的楼市也和三亚不同,一般以刚需盘为主。根据海南至理机构发布的数据,2022年12月,海口商品房成交备案1951套,环比增加93套,不同区域板块差别较大。
张波称:“三亚和海口还有一定差别。三亚的外来购房需求长年来看都是高于海口,而海口的本地化需求对市场的支撑力更强。从2023年来看,海南市场的需求量还难言可以恢复到疫情前,一是受制于购房者本身信心因素,尤其是旅游地产的需求提升往往都是滞后于本地自住需求,这也决定了2023年海南旅游地产项目的实际成交量提升会偏慢;二是从海南楼市本身来看,较为严格的限购条件仍有放松的调整空间,未来市场成交量的提升和政策变化也有直接关系。”